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“合肥城建住宅產品標準化設計測算及標準清單編制工程”(二次), 采購結果如下:
成交人:安徽晟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; 報價:235000元。
若供應商如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請于本結果發(fā)布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,超過規(guī)定時間,則不再接受。
二、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
(一)異議人名稱、地址和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(二)被異議人名稱;
(三)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;
(四)相關請求及主張;
(五)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;
(六)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規(guī)定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
書面異議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(lián)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,否則不予接收。
三、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
(一)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(二)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的;
(三)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。
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進行虛假、惡意異議,干擾采購活動的正常進行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62661926 (合肥城建發(fā)展股份有限公司紀委)
日 期:2024年1月2日